在《Head First JAVA》这本书中看到一句话 :只有在引用变量的类型就是带有某方法的类型时才能调用该方法。
那么在使用多态时 比如`public void Dog(Animal a){
a.bark(); }`//其中Animal是Dog的父类 bark这个方法在Animal和Dog中都有 并且在b中进行了重写
`public void Dog(object a){
a.bark();}`
那么I和II 实际引用的方法是哪个呢 还是说第二个根本无法通过编译呢?
同是java新手,分享一些我对多态的认识.
首先对于多态存在的条件:
1.父类引用子类对象,如: Animal a=new Dog();
2.子类中存在对父类方法的重写.如:Dog类中重写了Animal类的bark方法.
那么 当调用 a.bark(); 实际上调用的是Dog类中重写了的bark方法.
回过头来看你的问题: 对于第一种情况:
如果 a没有引用子类对象Dog 那么它调用的是自身的bark.
如果a引用了子类对象Dog, 那么它调用的是Dog的bark;
对于第二种情况,,有点云里雾里的感觉!!!!
首先 ,虽然object是所有类的父类,但是它并没有bark方法,更别谈多态(多态存在的条件),所以编译无法通过.
最后关于多态的意义所在,目前的理解的,增加程序的可扩展性(重点),可维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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