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侵害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

简介: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我国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对于多数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或许还相对陌生,但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侵害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

《网络安全法》共7章79条,包括总则、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环球网梳理了一下,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个亮点。

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大家在网购、或者注册账号等操作时,可能会在不经意间“泄露”了个人信息,从而容易引发网络诈骗,以及不胜其烦的推销电话。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明确了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惩处措施: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提供者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如未能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最高可被处以50万元罚款,甚至面临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聚焦个人信息泄露,不仅明确了网络产品服务提供者、运营者的责任,而且严厉打击出售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对于保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将起到积极作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我们制定网络安全法就是要维护网络空间的国家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侵害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

法律明确,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这为我们的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护。

网络实名制 网上亦不可胡言

近年来,由于网络的普及,大家在网上会经常见到某网友针对某一热点事件发表各种看法,甚至会有人肉搜索、以及传播谣言等情况。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侵害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

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使用网络的人是真实的。喜欢在网上"胡言乱语"的人,这回可得注意了。《网络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实名制”作出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法律提到,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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