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出清难: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是关键

简介:

“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近期,“僵尸企业”的处置问题成了经济界热议的焦点。

有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行业为钢铁、房地产、建筑装饰、商业贸易。从所有制角度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占比最高。可以说,“僵尸企业”的妥善处置既关乎去产能、去杠杆的进程,也是国企做大做强的前提。“僵尸企业”僵而不死易引发金融风险,其占据的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资源释放不出来,会阻碍新技术、新产业的培育和成长。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效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近期不少地方明确了2017年处置“僵尸企业”任务清单,例如北京支持分类处置50户以上“僵尸企业”,山东计划处置“僵尸企业”124户。此外,中央企业计划今年完成300户“僵尸企业”处置任务。

不过在近日的全国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董事长唐登杰“吐槽”了“僵尸企业破产难”问题:“现在在法律上是可以的,但是在操作上很难。之前在光伏领域投入过重资产,后来光伏不行了,想重整、兼并重组,谁都不要,只好走向破产清算。但地方政府不愿意,让再注资,但继续投产成本根本撑不住,所以到现在也没有破产,成了‘僵尸企业’。”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僵尸企业”的退出尚存许多障碍,其中最大的难点无疑是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

据了解,仅国资委梳理的中央企业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涉及的资产就达3万亿元。在各地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企业、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利益相关者亟须一起面对问题。

去年以来,银监会指导各地组建了不少债委会,各债权银行协商采取一致行动,不随意停贷、抽贷,对“扶持类、挽救类、退出类”企业的债务采取不同对策,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与各类企业和地方政府建立密切联系,坚持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积极探索多种灵活有效的债务处置方式,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去产能。

唐登杰强调,政府要客观看待“僵尸企业”破产,支持企业更好地利用法治化手段解决问题。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是法治化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数据,2016年法院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5665件,比2015年上升53.8%,其中重整案件1041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602件,比2015年上升60.6%,其中重整案件525件。

“2016年企业破产案件激增,法院依法促进‘僵尸企业’清理,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国人大代表、东华大学教授严诚忠说。

然而,企业破产重整目前也面临诸多障碍,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认为,其中包括税收减负难、融资解困难、信用修复难,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适时修改《企业所得税法》、《贷款通则》、《征信业管理条例》,以完善市场出清机制、推动企业破产重整。

处置“僵尸企业”,如何安置企业职工也是关键环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去产能必须安置好职工,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要及时拨付,地方和企业要落实相关资金与措施,确保分流职工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从去年的情况来看,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全国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涉及28个省份1905家企业,共安置了72.6万人。

据了解,目前各地采取内部安置、外部转岗、解除劳动合同、扶持创业等多种方式分流职工。今年化解过剩产能大约需要安置50万职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强调,处理“僵尸企业”原则是“保人不保企”。建议多渠道解决好去产能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问题,鼓励通过企业内部分流消化、新企业吸纳原有企业职工、搭建创业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拓宽就业和再就业渠道。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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