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还需“铁腕治理”

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5月10日人民网)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手机上接到过垃圾信息;家里的电话接到过这样的推销电话,能够准确的指出你的名字;你明明只向一家地产公司透露过你个人的信息,但是到后来几乎所有的地产公司都在向你进行推荐。个人信息的泄露,让我们接到无数的垃圾短信、垃圾推销电话,更严重的是不法分子通过研究这些被出卖掉的客户生日、电话号码、家庭信息、银行帐户,犯罪分子可以在最快的时间内推测出来他的密码有可能是多少,当受害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那么到底是谁这么神通广大,把我们的信息都透露了出去?笔者认为,究其原因就是源头出了问题,房地产公司、保险公司、私人会所、电信、航空、银行、我们留过个人相关信息的商铺等等,这些就是各地总结出来的常见的个人信息源头。一些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的便利很容易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而信息由源头泄漏出来,通过中介、交易平台再被调查公司等使用者购买,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就此形成。找到了“病根”,我们该怎么斩断它?作为我们自身又该怎么保障我们个人信息的安全呢?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如何给个人信息筑牢“防火墙”是社会各界都应高度重视的问题。近年来,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虽然每次都会掀起舆论轩然大波,但是因为相关法律的滞后乃至缺位,公众在口诛笔伐之外只能徒呼奈何,以至于“此恨绵绵无绝期”。此次“两高”同时发声,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如此一来,买卖公民信息者将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更无利可图,人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和谐。

本文转自d1net(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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